诚信“红黑榜”不能缺失“奖惩棒”
2016-05-05 16:03:00 来源:东南网 责任编辑: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|
不可否认,现实中不守信的情形并不少见,但却一直缺乏有效的惩治手段。如今,伴随社会征信体系的构建,一些不守信的个人、社会组织被拉进“黑名单”,确实有助于诚信之风的培养。应该说,厦门对社会组织开设“红黑榜”,正是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所产生的效果值得期待。 在开设诚信“红黑榜”的同时,厦门还进一步完善和跟进,专门挥舞起了“奖惩棒”,这更加具有现实意义。长期以来,在一些地方,对于被置于“红黑榜”的社会组织而言,往往都只是局限于通报曝光,缺乏问责惩戒手段的跟进。那么,只是侧重于诚信“红黑榜”,对于守信者来说,只能获得外界的赞誉和好评,并没有其他激励性措施推动。对于失信者来说,不过是成为“黑榜”中的一员,并不会触动他们的根本利益,更不会让他们感到“痛感”。如此之下,诚信“红黑榜”只是停留于道德褒扬与斥责层面,其效果就可能大打折扣。 正因为如此,厦门的“奖惩棒”无疑是对症下药,在制度上进行了完善和创新。通过“奖惩棒”,守信的社会组织可以进入“红榜”,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,这正是一种激励性措施。反之,对于进入“黑榜”的社会组织,则会与惩戒机制挂钩,在贷款、经营等多方面,受到严格的限制和约束。如此来看,奖惩分明的模式下,弥补了诚信“红黑榜”的短板和不足,使制度更加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。长此下去,必然会让让守信者感到欣慰,让失信者感到寸步难行,诚信之风必然不断蔓延和发酵。 肯定的说,诚信“红黑榜”确实值得推广和普及,而“奖惩棒”的价值和作用更是至关重要。以制度创新为基础,进而在会倡树诚信之风,让失信者无处遁形,必然会让“奖惩棒”成为撬动诚信意识的杠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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