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黄国华)为牟利,竟将工业盐冒充食盐进行销售。昨日,南靖县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简某海、黄某城、吴某军提起公诉。 简某海为南靖龙山镇人,曾长期帮盐务局配送食盐。去年7月下旬,为赚取差额利润,他通过非法途径从泉州市购买工业盐,后冒充食盐销售到南靖龙山镇、金山镇竹笋加工厂,用于腌制竹笋。黄某城、吴某军在明知简某海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的情况下,仍接受其雇请,帮忙运输、配送工业盐。去年8月20日,正在装卸、存储工业盐的简某海被当场查获,现场扣押工业盐合计26.85吨。经查,简某海共非法经营工业盐80吨。 办案检察官提醒消费者,购买食盐时,应选择正规商家购买,注意食盐外包装应信息全面、标识清楚,食盐应外观质白、细致规则,防止误购工业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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