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秋国庆期间,宁波有不少消费者购买青蟹时,遇到“绑绳过度”的闹心事,有的螃蟹竟然绑着30多米长的绳子,浸水后重量可观。在厦门也出现过单价为168元/斤的膏蟹,带绳上秤是1.35斤,“裸重”却只有八两,绳子净重五两五,消费者等于要花92.4元买一根塑料绳。(10月13日《海峡导报》
市场非“螃蟹”,可以“横行霸道”;可以大钳一挥,逮谁咬谁。市场平稳前行,则需“两条腿走路”:一条腿叫“契约精神”,另一条腿叫“法治精神”。因此,市场诚信不可或缺,它是市场规范有序的重要支柱。像“一斤蟹二两绳”,其死结里最终系死的,显然正是市场成活的“氧气”——诚信。
很显然,青蟹贵,绑上绳,表面上是为安全起见,可“一斤蟹二两绳”,无形中凭空多赚近百元,这显然就是不义之财了。既便无法验证古人所言“得不义之财会遭报应”之说,但是,这明显是一种失德违法之举,其遭致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,却应是疏而不漏的题中之义。
大家都知道“缺斤少两”这个成语,它说明此类以虚重商品、玩弄秤具等达到非法不当得利的小伎俩,早已有之,非今人首创。比如在古代,官员过堂审案时,其官案前都会有签筒和签子,其不仅是审案时发号使令的工具,还是一种度量器具呢!一个签筒可装一斗米,一只签子也正好是一尺。这是因为,古代因缺斤少两闹上公堂的事不少,遇此情形,官老爷的签子和签筒,就是标准的计量工具。但是,自古以来,人们对此类缺乏商业诚信的行为就极为不耻。而且,公堂之上,其还会遭到法律制裁。
社会在进步,市场经济已深入我们生活的肌理。如果经营者仍不是想着如何依法守矩做生意,而是不顾商业诚信的缺失,而屡屡干出此类“一斤蟹二两绳”的见不得人之勾当,其看似凭空多赚了一些钱,其实,诚信一旦失去,就成了个人的终生污点。在当代法治市场环境下,这样的人,或因消费者举报而被处罚,还会被纳入诚信黑名单库,令其一步失信,从此步步难行。
当然,市场契约精神和法治精神的构建,只靠经营者的自觉性,也不完全可靠,这就像其所售螃蟹,要用绳系住一样,还需将市场关进制度的“笼子”里——以法治为底线,为市场划定红线,逾越者必受罚,令其违法成本大于其不当得利。
同时,消费者也应树立维权意识,不怕麻烦,为维护诚信与法治,一定要敢于站出来维权,反将“一斤蟹二两绳”之“绳”,变成违法失德者自系命门之绳,将金子般的诚信解救出来。当广大消费者选择“用脚投票”时,那些失信之“蟹”,就会无处逃遁、寸步难行。 |